安防认证中心调整防盗报警产品认证方式

上传时间:2022/10/24 14:15:42         浏览次数:4705

防盗报警产品是重要的公共安全产品,2001年列入国家首批强制性认证目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安防认证中心)是国家认监委授权承担防盗报警产品CCC认证的首家指定机构。自防盗报警产品实行CCC认证以来,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防盗产品自主创新和市场应用,产品质量全面提升,技术趋于成熟,实现了CCC认证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为深化防盗报警产品应用,加强行业管理,经相关部门研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 2022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2022年第34号),对技术较为成熟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防盜报警产品)不再实行CCC认证管理。调整方式如下:


一、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发布之日起,安防认证中心调整防盗报警产品认证方式。对防盗报警产品不再开展CCC认证,不再颁发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调整为开展自愿性CSP认证,颁发公共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二、自2022年10月10日起,安防认证中心不再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报警产品》(CNCA-C19-01:2014)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防盗报警产品》(CSPXZ-C19-01:2021),同时新发布实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报警产品》(CSP-V01-08:2022)。新发布的认证实施规则整合了防盗报警产品CCC认证原有认证实施规则和实施细则的要求,保持了对防盗报警产品认证评价的有效性。


三、对在2022年10月10日前已按CCC认证要求受理,目前尚在评价过程中的防盗报警产品,按照委托人自愿原则,转为防盜报警产品CSP认证。经认证评价合格后,由安防认证中心颁发公共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四、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的规定,安防认证中心于2022年10月10日对己颁发的防盗报警产品CCC认证证书予以注销。为便利企业,10月10日前CCC认证证书状态为有效或暂停的防盗报警产品,按照委托人自愿的原则,可转为公共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并结合获证后监督评价持续保持证书有效性。


五、自2022年10月10日开始,安防认证中心按照新发布的认证实施规则,受理委托人的防盗报警产品认证申请,相关认证程序不变。


苏ICP备05040014号-4 Copyright © 2014 国泰应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恒网承建
链接8x海外华为永久免费视频日本mv精品中文字幕91中文字幕在线永久在线观看亚洲视频一区二区三区链接链接亚洲精品永久www